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问答

2021级的大学准新生

还有已经在校的想申请助学贷款的大学生们

看过来

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问答

1、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有关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学生申办地点的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种模式,福建省主要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
贷款额度: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30个基点执行(LPR5Y-0.3%),在校期间(包括因病休学)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年限: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2、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是谁?

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福建省户籍,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预科生)。未满十八周岁的贷款学生,需要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3、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否需要办理担保或抵押?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必须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贷款学生毕业后,如因特殊情况导致国家助学贷款无法偿还的,还可以申请还款救助,由国家代为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否有指定用途?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旨在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与住宿费困扰。

5、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银行有哪些?

目前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其中国家开发银行仅在我省部分县区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可以自愿选定其中一家经办银行进行申请,但不能多头申请贷款,一经发现将取消该生的申贷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6、借款学生毕业后选择继续升学继续攻读更高学历,是否需要开始还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选择继续升学的,应及时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贷款经办银行提出贷款展期申请,审核通过后,在贷款期限内继续攻读学历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仍由财政全额贴息。

7、大学生申请了生源地信用助学助学贷款,而毕业后因暂时经济困难无法履约还款,怎么办?

福建省已正式启动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对因重大疾病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偿还贷款的毕业生进行救助。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后,如遇特殊情况导致国家助学贷款无法偿还,可以根据《福建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规程》申请还款救助,根据还款救助操作规程,由有关部门代为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

8、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如何申请?

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福建省生源首贷学生,需下载“福建助学”APP,申请贷款资格认定,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即可按照相关经办银行要求办理正式申贷手续。未申请或未通过贷款资格认定的学生,将无法按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享受贷款贴息。办理步骤如下:①学生下载“福建助学APP”②注册登录并填写相关信息③核对学籍信息无误(高中或中职应届学生应填写高中或中职学籍信息)④点击“贷款资格认定”模块,填写并完善相应信息⑤选择经办银行(各经办银行特点可在选择页面浏览,办理要求详见本文第10条)⑥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学生贷款资格和生源地信息⑦按照已选定的经办银行要求,办理正式贷款手续⑧签订贷款电子合同。

2020-2021学年已进行困难认定的学生可直接跳过①至④步骤

9、办理了贷款资格认定手续,是否就等于已经正式申请了贷款?

贷款资格认定通过,说明你具有国家助学贷款贴息资格。贷款资格认定通过的学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仍然要办理正式申贷手续。

10、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正式申贷手续如何办理?

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学生可以按照选定的经办银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1.国家开发银行。选择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的学生,需携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由共同借款人陪同,到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电子合同面签手续。

2.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选择经办银行为“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学生,可通过“福建农信微信公众号”、“福建农信助学官网”、“闽政通APP”,拍照上传身份证、学费证明、录取通知书和高校确认函(入学报到后提供),签订助学贷款电子合同。手续全程线上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选择经办银行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的学生,通过关注“福建华安助学”微信公众号或“华安助学微信小程序”,拍照上传录取通知书和高校回执(入学报到后提供),在线签订助学贷款电子合同。手续全程通过手机线上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无需到邮储网点办理。

11、国家助学贷款资金无法满足学费或就学其他费用怎么办?

国家助学贷款资金无法满足学费或就学其他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就读民办高校、高收费专业等),可以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基础上,通过正规金融渠道申请“助学贷款补充贷款”。目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和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已开办相关业务,有需要的学生可以直接通过“福建助学”APP申请“兴才计划高等教育贷款”或关注“福建华安助学”微信公众号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补充个人助学贷款”。“兴才计划高等教育贷款”和“邮储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补充个人助学贷款”需学生在校期间自付利息,贷款利率、额度和年限等详询相关金融机构。

12、高校入学报到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还未放款。因为担心欠缴学费,不敢到校报到,怎么办?

按照福建省学生资助工作相关要求,各高校不得向助学贷款学生催缴学费,不得要求借款学生提前垫付学费。为确保贷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就学,各校都在新生报到点设置了“入学绿色通道”,借款学生可由入学绿色通道无障碍办理入学手续

13、借款学生可否提前还款?

借款学生在借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对提前还款的本金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14、借款学生毕业后如何还款?

借款学生自毕业后开始还本付息,毕业后5年期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毕业时,借款学生应及时与贷款经办银行确认贷款还款计划。

厦门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办理要求,由厦门市学生资助中心另行通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办理期间

如需咨询或投诉建议

可拨打

福建学生资助热线服务电话

400-0096095